渝规资规范〔2020〕14 号
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(2020 年版)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规划自然资源局,局属有关单位,机关有关处室,有关单位:
《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(2020 年版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《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(2020 年版)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《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的通知》(渝规资规范〔2019〕31 号)同时废止。
二、《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(2020 年版)》施行后,矿业权评估价值低于基准价的,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尚未成交的,以协议方式出让尚未签订合同的,应当重新开展评估确定起始价、成交价。
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0 年 11 月 26 日